是指将委托人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培育成的受精卵植入母的子宫,由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
技术现阶段面对着当今社会主流道德、伦理和婚姻家庭等的一系列挑战,但始终由于不孕不育这个庞大的需求群体而蓬勃发展。这种发展在我国或是“地下”的,或是海外的。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剧、社会压力的加大、育龄年龄的增大等等,国内不孕不育率在逐年上升。而对那些无法亲自怀孕生子又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朋友来说,技术满足她们生育需求的先进医疗途径。
的确会引发许多的社会伦理问题。例如:谁是孩子母亲?母是否能具孩子的有探视权?这一行为是否涉及买卖儿童?......
但池主任认为,作为一种辅助生育技术,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实施主体的价值判断。就技术自身的发展看来,的产生不外乎两个原因:第一是社会的现实需求;第二步是医学上的可行性。在这之外,才会涉及伦理上的正当性和法律上的适法性。
在、俄罗斯等欧洲发达国家,在法律的制衡下更好的维护和实现不孕不育者的生育权,对婚姻的巩固和社会秩序稳定有着很大意义。
池主任认为,其道德与否,要由行为动机的善恶来决定。,是为了解除那些不孕夫妇的痛苦和满足他们生育后代的实际需求,从这个意义义上讲,这类技术是符合社会价值规则的,是为了一个“善”的目的而产生。所以,池主任认为我们应该正确看待现象,在真正反思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上,结合当今时代与医疗的发展,在考量生育的存在价值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待,用以法律制衡,促使科学与道德协调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另外,池主任不建议大家在国内法规出来前冒险走“地下”的道路,其实我们可以考虑东南亚合法的国家在“阳光”下生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